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涉林部分

发布时间:

2021-05-28


  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涉林部分

  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是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以推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和有偿使用为着力点,以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框架体系为导向,稳妥夯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开展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和海洋等六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初步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为加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为进一步验证和优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 )技术路径与方法, 建立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健全工作组织方式和协调机制,自然资源部决定开展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

 

  资产清查--草原资源资产清查

  以2020年度全匡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国有草地图斑为 基础, 叠加草原调查监测成果数据, 获得全民所有草原资源 资产数量、质量、 权属、分布、用途等实物属性信息,包括:行政区、 空间位置、 地类、 面积、质量等级、资源状况、 保护情况等。基于自然、 经济、 社会条件基本一致的原则, 划分均质区域;以县为单位进行样点调查, 收集整理样本县草 地和于草交易价格、 畜产品价格及相关成本等资料;按照草 地资产清查价格内涵, 通过草地流转价修正法、 收益还原法计算匡家级草地均质区域平均价格;根据均质区域内部差 异, 建立省级草地资产清查价格修正体系, 确定资产清查价格,估算经济价值。

 

  资产清查--草原资源资产清查

  以2020年度全匡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国有草地图斑为 基础, 叠加草原调查监测成果数据, 获得全民所有草原资源 资产数量、质量、 权属、分布、用途等实物属性信息,包括:行政区、 空间位置、 地类、 面积、质量等级、资源状况、 保护情况等。基于自然、 经济、 社会条件基本一致的原则, 划分均质区域;以县为单位进行样点调查, 收集整理样本县草 地和于草交易价格、 畜产品价格及相关成本等资料;按照草 地资产清查价格内涵, 通过草地流转价修正法、 收益还原法计算匡家级草地均质区域平均价格;根据均质区域内部差 异, 建立省级草地资产清查价格修正体系, 确定资产清查价格,估算经济价值。

 

  资产清查--湿地资源资产清查

  以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国有湿地图斑为基础,叠加湿地调查监测成果数据,获得国有湿地资源资产 属性信息,包括:权属、空间位置、湿地类型、所属流域、 土壤类型、受威胁情况、保护及利用情况等。试点地区可根 据实际情况探索湿地经济价值估算。